按照金州新区武装部通知,2010年应届毕业生冬季义务兵预征工作现已全面展开,根据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、教育部、财政部《关于做好征集2010年大学生工作的通知》参动[2008]13号)有关规定,现就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对象、条件
1、我校2010年男性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,年龄不超过24周岁。
2、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符合《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》和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的规定。
3、在校女大学生应征直接登录www.zbbm.chsi.com.cn网上报名。
二、政策标准
1、优先选拔使用
同等条件下,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、考军校、安排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;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士兵,表现优秀、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。
2、就业政策
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生服义务兵期满退出现役的,报考我省辽西北地区县(市、区)、乡镇机关公务员时,笔试总成绩加5分(单科加2.5分)。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时,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。被事业单位招聘的,首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,享受县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优惠政策。
3、大学生服义务兵期满退出现役后补助金政策
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服义务兵期满退出现役后选择复学的,应享受自谋职业退出役士兵发放一次性补助金政策,由入伍地政府不低于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.5倍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。
三、初检和确定预征对象时间
从即日起至11月4日为初检和确定预征对象阶段,符合条件的填写《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。
四、报名地点
学校武装保卫部武装办公室(学生商店二层214房间)负责征兵工作的咨询、报名,联系电话:87188627 联系人:杨老师
大连民族学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
2010年10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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